各支部、相关部门:
根据省国资委《委属职业院校2021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》要求,请各支部和相关部门按照学校《2021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分工》(附件1),梳理本支部2021年度党建工作,提供相应考核内容佐证材料,填写目录(附件2),并于2022年4月6日12点前将目录的电子稿发送至邮箱:1006004608@qq.com,同时将目录纸质稿及佐证材料纸质稿装盒交到党委办公室。
附件:
1.《2021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分工》
2.党建考核佐证材料目录模板
编辑:周琪
审核:
附件下载:附件1:2021年度党建工作考核评分细则分工.doc
附件下载:附件2:党建考核佐证材料目录模板.doc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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